北京丰富而优质的医疗资源,促使外地社保关系的各种人员正在或者希望在北京看病……。如随子女迁居的退休老人,在京常驻出差的工作人员,在北京成家立业多年的外地人,以及在地方无法医治的转诊患者。
多年来,这些人只能拿着单据回老家报销,麻烦又费力;而从今年开始,北京全部三级医院实现了异地就医结算,将为这些人带来货真价实的便利。跨省异地来京看病,报销流应注意哪些?
01
哪些人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要求呢?
答:异地安置退休人员: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。(2)异地长期居住人员: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。(3)常驻异地工作人员: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。(4)异地转诊人员: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。
02
来京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?
答:需要。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在北京直接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,办理住院登记、出院结算等手续时,应主动出示,实名制就医。
03
来京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?
答: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,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,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,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,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,并且与北京市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。即在2017年底以前,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,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北京市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,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不能够直接结算,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。
04
来京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北京市的?
答:异地参保人员来京直接结算就医纳入北京市统一监管,执行北京市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。
05
都能直接结算吗?出院直接结算时是不是只结算由个人负担的费用?
答: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,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,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,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;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,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。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,应事先告知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,将结算方式变更为全额结算后方可进行;全额结算后,相关费用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,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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